•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7:11:03 股吧网页版
汉缆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纯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期间担任青岛汉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作为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纯永,男,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
任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现
场出席 9 次,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 年度本人列席股东会 3 次。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六届董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会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履行了相应职责。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本人共召集并主持了 2次会议,对提名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和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审议。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本人共召集并主持 2 次会议,对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 2024 年公司董监高薪酬情况进行审议。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共参与 9 次会议,对
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沟通、续聘审计机构、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审慎发表意见。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共参与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内部控制、利润分配、预决算、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减值、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事项进行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系和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及时了解和掌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帮助,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