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担任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作为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新法,男,1962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1982 年 7 月山东工学院电力
系统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学士学位,2003 年山东大学高电气工程硕士毕业。历任山东济宁电业局工程师、主任、副总工程师、济南供电局副局长、威海电业局局长、山东电力超高压公司总经理、山东省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湖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兼长沙电业局局长)、江西省电力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电科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北京市电力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国家电网电力交易中心主任、体改办主任,正高级工程师。40 年电力系统生产技术运营管理工作经历,曾获电力部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本人现
场出席 1 次,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 年度本人列席股东会 1 次。作为独立董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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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平时注意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以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会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履行了相应职责。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第七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本人共召集并主持了 1 次会议,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审慎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共参加了 1 次会议,
对公司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审慎发表意见。
2025 年在本人任期内,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 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听取管理团队汇报重大事项和查阅财务和内控资料,对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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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公司合规运作。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两天。同时,本人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跟踪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帮助,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为更好履职,本人积极学习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2)本人通过现场、微信、电话等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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