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17 23:25:46 股吧网页版
科林环保:《监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0-31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7年10月30日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1页共11页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监事...... 3

第三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6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 8

第五章 监事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11

第六章 附则...... 11

第2页共11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本公司全体监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

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提出候选

人名单,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维护公司利益的能力;

(二)具有法律、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三)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犯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其他犯罪 第3页共11页

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四)担任因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的监事,该选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监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建议召开监事会的权利;(三)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四)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五)享有公司各种决策及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六)经监事会委托,核查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的监事,有查阅簿册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报告的权利;

(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享有的其他监督权利。

第八条 监事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 第4页共11页

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履行监督职责;

(二)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执行监事会决议,维护股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

(四)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侵占公司财产;(六)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

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十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