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10-31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2-034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及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
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号),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就相关承诺事
项及其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宋七棣先生,股东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徐天平、
股东张根荣、股东周兴祥、股东陈国忠、股东周和荣、股东吴建新,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作出承诺
如下:自公司在深圳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之日(2010年11月9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科林环保股份,也不由科林环保回购
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经核查,截至公告日,以上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上海奇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陈安琪、股东郭丰年、股东
刘传雯、股东张家平、股东刘林森、股东秦诒绍、股东李铨、股东石焕长,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作
出承诺如下:自公司在深圳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之日(2010年11月9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科林环保股份,也不由科林环保
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此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保证本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七棣先生出具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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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没有从事与科林
环保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承诺本人及本人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在本
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以及股份转让后2年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
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科林环保主营业务存在竞争业务活动,凡有任何商业
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科林环保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会将
上述商业机会让予科林环保;承诺保障科林环保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承诺不利
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就科林环保与其及其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
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科林环保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决议;承诺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科林环保经济损失的
将同意赔偿科林环保相应损失。经核查,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宋七棣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及经营活动声明及承诺书
除股份公司及科林集团外,宋七棣先生没有控制其他企业,无其他与股份公
司产生重大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及本人关系密切的
亲属投资的公司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均没有直接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从事构成
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
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向业务与股份公
司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专有技术、销售
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经核查,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宋七棣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吴江双电程控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
诺函
为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自2010年起,公司每年
向吴江双电程控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都将不超过300万元,并逐年减少。经核查,
截至公告日,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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