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20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7-035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4),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
15:00至2017年3月23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17年 3
月2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42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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