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居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21
第五节 重要事项......2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3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37
第八节 财务报告......38
第九节 其他报送数据......16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利源股份 指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利源供应链 指 吉林利源精制供应链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本报告期、本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月 30 日
报告期初、期初、年初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
报告期末、期末、年末 指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倍有智能、控股股东 指 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曾用名:倍有智
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江苏步步高、间接控股股东 指 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辽源中院、法院 指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辽法院 指 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
《重整计划》/重整计划 指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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