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6),公司定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50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025 年 12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倍有智能”)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效率,倍有智能提议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报告日,倍有智能直接持有公司 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其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 2025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将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并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 572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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