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办公楼一座 9 层 910 单元
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7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37,941.19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8,633.07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9,853.66 万元
审计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 家
审计 2024 年挂牌公司客户家数 233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6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与中名国成签署了《业务约定书》。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名国
成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名国成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利源股份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名国成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与应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一)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名国成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对中名国成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名国成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对中名国成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与中名国成就 2025 年年报审计的审计范围、具体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当前的审计进展情况、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所了解的公司面临的风险情况及拟实施的审计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当前审计进展情况、审计结果进行了专项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及当前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交流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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