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本人俞列明:1977 年 12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参加工作,曾任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董事会秘书。2022 年 9 月至今任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杭州新蓝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均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共出席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3 次,均亲自出席会议,不
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以及相关的背景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无异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 9 次,其中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邮件、电话、现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且未出现分歧,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现场工作时间及履职保障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合理安排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为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等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本年度共安排公司现场时间为 15 个工作日。
公司为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事项沟通解释的过程中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在 2025 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3、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披露定期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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