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8
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24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司披露《关于延期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将原定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经审计年度
报告延至 2020 年 5 月 30 日披露。对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东质押等方面
的重大事项及风险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公司现对《关注函》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面值退市。你公司股票已连续 11 个交易日(2020 年 4 月 9 日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收盘价格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人民币),存在退市风险。请你公
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12 个交易日(2020 年 4 月 9 日
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1 条的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
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3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与相关债权人积极协商解决相关债务问题等各种措施面对当前的经营形势并努力改善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持续经营能力。你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为-4.52 亿元;《2019 年度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 2019 年度净利润为-21.58 亿元至-30.47 亿元,预计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经营,并及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减值计提的合理性与充分性予以高度关注。
【回复】
1、公司经营情况及应对措施
受国家货币和信用紧缩、公司相关业务开展不顺及公司长期信用等级被连续下调等影响,公司融资渠道持续受阻;加之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园林”)数个在建大型工程项目为全垫资项目,相关在建工程项目因目前大多处于停工状态,未达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无法回笼资金,且应收账款回收不利等,公司近年来面临资金持续短缺的问题。资金短缺问题亦同时严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导致公司近两年来经营业绩不佳。
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改善公司经营情况:
(1)积极引入有渠道、有资源、业务协同、资金雄厚的战略投资者;
(2)拓宽融资渠道,尽快恢复公司融资能力;
(3)积极盘活现有存量业务,推进项目施工,以达到工程收款节点,收回工程款项;
(4)对公司旗下的子公司、孙公司、参股公司及股权基金等资产情况进行梳
理,不排除将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置以回笼资金。
(5)将积极与债券持有人等债权人、公司股东等多方进行沟通,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的方案。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 2019 年
度预计归属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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