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09
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20-046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5日及2020年5月6日分别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78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83号,以下统称“《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于2020年5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股东陈秀玉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文团与宁波铭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泽投资”)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42,0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7%)对应的股东权利委托给铭泽投资行使;铭泽投资为北京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融资本”)的全资子公司,陈秀玉、陈文团与尚融资本、铭泽投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解决公司的债务困境;尚融资本、铭泽投资及其关联公司计划未来6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总股本的1%;并对尚融资本、铭泽投资及其关联公司的履约保障能力等事项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在2020年5月6日与2020年5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立刻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回复,现因回复内容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落实,公司预计无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回复工作。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5月12日回复上述2份《关注函》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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