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广中茂”)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存在5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存在1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南京茂宁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子公司广州荟金天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孙公司福建嘉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和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消防产品与消防工程业务、园林绿化与生态修复业务、食用菌业务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子(分)公司管理、重要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货币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实物资产管理、成本与费用管理、生产与安全管理、研发与知识产权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工程施工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义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可能导致或导致财务报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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