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2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 天广 01
“16 天广 01”公司债券 2020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月 11 日
(二)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三)会议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会议主持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五)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共 27 名,代表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 10,551,302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87.93%。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立即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10,551,302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87.93%;反对
票 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弃权票 0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
根据投票结果,该议案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会议决议
会议同意:
2020 年 4 月 9 日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天广中茂股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 元)。2020 年 5月 2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天广中茂股票终止上市。天广中茂股票自 2020年 6 月 4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天广中茂股票予以摘牌。
鉴于发行人未能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按期兑付“16 天广 01”公司债券的利息及回售本金,已构成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且违约事件一直持续 30 日仍未得到纠正。
债券持有人授权受托管理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向有关法院申请对发行人为“16 天广 01”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所提供增信质押的全资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担保物权。
2、如上述实现担保物权申请被法院驳回,授权受托管理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对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担保人邱茂国、邱茂期、陈秀玉以及其他责任方)采取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或仲裁、依法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并参与破产程序等法律行动。
3、委托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协助或代表受托管理人和/或债券持有人处理上述事宜。
需要说明的是,本议案如通过,不影响不赞成本议案的部分债券持有人以自身名义采取相关行动。如果受托管理人与以自身名义采取行动的部分债券持有人在同一事项上意见不同,该部分债券持有人将代表其自身行使有关权利,受托管理人在该事项上代表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券的数量应扣除该部分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债券数量。受托管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受托管理人代表的债券持有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若本议案未获得债权人
会议审议通过,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对本议案投赞成票的债券持有人按上述原则采取相关法律行动。
同意本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应当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后三个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件 2)一式两份、持仓证明。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北京市富盟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会议形成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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