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近五年四次推进股权转让(含与驻马店产投、淮北建久、安徽潮成及当前建发梵宇的交易),仅2024年与安徽潮成的交易明确因核心条款未达成共识终止,其余多次均以“进展中”或“无新通知”回应。作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第一责任人,你作为董秘认为自身在推动交易落地、传递有效信息上是否尽到职责?
天汽模:
您好,已在您类似问题中进行了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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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1-17 1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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