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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2:33:49 股吧网页版
中顺洁柔: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国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国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何国铨,作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何国铨,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新加坡上市公司德宝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
年辞任。1997 年至 2022 年 1 月就职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2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职位。2021 年 1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投入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履职。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除回避表决外,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弃权
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出席董事会 东会次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7 0 7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期间未出现委托代理人
出席或缺席委员会会议的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主持日常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期间未出现委托代理人
出席或缺席委员会会议的情况。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出席日常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会前对关联交易的背景、定价依据、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进行充分了解与核查,会上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交易细节予以重点关注,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中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作用,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 2024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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