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之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和股票期权注销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69-7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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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2一、本次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和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4
二、本次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和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相关情况...... 5
三、结论性意见......8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顺洁柔、公司 指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计划》、本次激 指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励计划 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次股权激励 指 中顺洁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行为
本次行权条件及解除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限售条件未成就 指 的行权条件未成就,以及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中顺洁柔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 指 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以及对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股东会 指 中顺洁柔股东会
董事会 指 中顺洁柔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顺洁柔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所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存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之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和股票期权注销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69-7 号
致: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中顺洁柔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中顺洁柔的委托,担任中顺洁柔本次激励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就中顺洁柔本次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和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乃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中顺洁柔本次股权激励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充分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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