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光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葛光锐,自 2023 年 4 月 3 日起任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间,公司对我履职给予了充分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葛光锐,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广东爱德电器集团公司科协理事、计量检测部部长,广东省大日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营销中心财务经理,广东信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项目经理,广东省注协行业质量监督员,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南沙区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智库专家,现任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勤勉尽
责,依法履职。全年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会 3 次,参会率 100%。履职中,
本人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文件,会中积极参与审议讨
论,有效发挥监督制衡与决策支持作用。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基于独立判断审慎表决,除回避表决外,未出现反对、弃权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出席董事会 东会次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7 0 7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全年共召开会议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上就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提出专业建议,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年共召开会议 2 次,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对拟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充分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年共召开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会前对关联交易的背景、定价依据、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进行充分了解与核查,会上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交易细节予以重点关注,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中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作用,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 2024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监管要求,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本人通过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沟通审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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