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启清)作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章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启清,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出生,硕士学历,主修财
务与投资管理专业,具有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
证书。2014 年 1 月起在广东中润医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总监,参与集团公司
财务部管理工作与多个并购工作。2020 年 4 月起,任广东中润医药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投资融总监,全面负责财务与投资管理,参与法务事务及风险项目管
理等。2022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议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黄启清 9 2 7 0 0 否 2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
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用以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1)2024 年,本人作为相应届次委员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对年审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与会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内部审计部 2023 年工作总结以及 2024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2023 年度财
务决算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对 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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