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2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州新投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
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州新投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持有参股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36.2068%股权,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新投”)持有其 46.5085%股权,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鼎电子”)持有其 12.2000%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武实业”)持有其 5.0847%股权。近日公司收到福州新投发来的《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46.5085%股权转让的告知函》,福州新投拟将其持有的福米科技 46.5085%股权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竞价转让,交易价格不低于 68,800 万元人民币(最终具体交易底价按照经福州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股权价值评估值与投资原值 68,800 万元两者孰高确认),支付方式和期限届时详见相关公开挂牌转让文件。
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考虑,公司拟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福米科技的持股情况不会发生变化,仍持有福米科技36.2068%股权。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暂不涉及关联交易,由于福州新投本次转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暂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故暂无法判断最终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放弃权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评估备案并获得福州国资有关部门的批准,还需要履行公开挂牌程序。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知福米科技其他股东长鼎电子、炎武实业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若后续无法得到福州国资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亦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福州新投拟将持有福米科技 46.5085%股权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尚不确定受让方以及受让方是否与公司有关联关系,本公司将根据该交易的进展情况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RN3QW7A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壶江路 2 号中国东南大数据
产业园研发楼二期 2 号楼
5、法定代表人:林颖捷
6、成立日期:2021 年 03 月 15 日
7、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产品批发海底管道运输服务;陆地管道运输;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粮油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公共航空运输;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TDRTH63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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