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吴光辉)作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章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光辉,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南开大学中文系学
士学位,高级记者,2024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议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吴光辉 8 8 0 0 0 否 4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
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
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用以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 年,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同步审议了 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修订公司《薪酬福利制度》进行审议并且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2025 年,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4 年度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对上述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对上述议案均投赞成票且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上市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公开邮箱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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