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2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业路1 号旭合科技办公楼 202 会议室。
4、召集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旭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95 名,代表股份数为142,497,995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711%。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 名,代表股份数为 107,278,555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86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数为 35,219,44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48%。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6 人,代表股份 1,630,44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34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6 人,代表股份1,630,4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345%。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1,566,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1%;反对 8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0%;弃权6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698,6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498%;反对 86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3.0532%;弃权 6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7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1,572,6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7%;反对 8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7%;弃权6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05,1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484%;反对 86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3.0225%;弃权 6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9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1,572,6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7%;反对 8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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