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公证天业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公证天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7)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15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
受到行政处罚 2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邓明勇
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 年开始在公
证天业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蓝丰生化(002513)、上能电气(300827)、飞力达(30024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秋菊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公
证天业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蓝丰生化(002513)、超世科技(430388)、金色未来(836062)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铭
201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
10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联测科技(688113)、肯特股份(301591)、灿能电力(870299)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邓明勇 2024 年 3 月 警告行政处罚 财政部 创元数码 2022 年报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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