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蓝丰生化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6 年4月 3 日以微信、
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袁坚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和《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其出于业务发展需要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子公司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关联董事
蓝丰生化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借款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公司制定《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规划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坚、刘兴翀、汤健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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