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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2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

(修订稿)

二○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人员组成...... 3
第三章 职责权限...... 3
第四章 决策程序...... 4
第五章 议事规则...... 4
第六章 附则...... 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
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等工作组。

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裁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八条 公司总裁办应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
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二条 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并签发立项意见书的备案工作可以由专
门工作人员负责,也可以由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指定 1 名委员会委员负责。

投资评审小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应由备案登记工作的负责人妥善保存。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
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
时,由主任委员指定的其他委员召集;主任委员未指定人选的,由战略委员会的其他 1 名委员召集。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当在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 1 名委员主持。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
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

第十九条 非委员的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以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战略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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