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控制
与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健全资金统一调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二)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原则;
(三)资金收支“两条线”原则;
(四)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资金,指公司所拥有或可支配的现金、银行存款、金融
票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产。本制度所指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营运资金。日常费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财务审批权限管理规定执行。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等;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管理重点为采购资金管理、应收预付管理、其他往来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 资金预算管理
第五条 公司资金实施预算管理,实行对各分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公司各业务部门、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收支,按公司计划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编制年度资金预算,经公司财务部初审、公司财务负责人复审,汇总呈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授权范围,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
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计划,按预算批准程序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对于投资和融资,经审核批准后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章 投资资金管理
第八条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决策程序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第九条 公司投资项目,需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及相关文件,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并报董事长审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实施投资活动。
第四章 融资资金管理
第十条 公司融资事项,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初审,财务负责人复审,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程序,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经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资产抵押、流动资金贷款等事项作出决议。
第十二条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总体授信范围内的流动资金贷款,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三条 各分子公司对外融资必须向公司提出融资申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对外筹资。申请借款的各分子公司应配合公司财务部的筹资工作,按规定提供借款所需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担保、抵押。
第十五条 未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或董事长批准,各分子公司不得自行实施资产抵押,不得自行向第三方提供担保,各关联公司间也不得自行相互提供担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股票、债券等募集资金的管理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营运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银行账户由财务部统一开立和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开设银行账户。各分子公司应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开设银行账户,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自行开立账户。
第十八条 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划拨,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并结合子公司当月的用款计划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拨付。
第十九条 资金收支与账务管理岗位人员的设置要符合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的内控原则,经办人、审核人要严格分开。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职能中心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在预算范围内使用,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预算外资金执行预算外审批原则。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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