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确保经理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裁由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第五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精力充沛、身体健康。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解聘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董事会审查后决定;解聘公司副总裁,由总裁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董事会审查后决定。
第十条 总裁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总裁在任职期间离职,必要时,公司可以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离任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需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十二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总裁行使职权时,下列事项由总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一)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实现计划、方案的主要措施;
(二)提出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三)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五)董事会授权总裁草拟的其他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