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马思甜,男,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
研究生,讲师。1987 年 7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宁波大学工商经济系副主任;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宁波保税区石化交易所总裁助理;1996 年 6 月—1998 年
10 月任宁波华诚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5 年 9 月起至 2021 年 8 月任宁波
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8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宁波波导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委书记;1998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1 年 12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述独立性和任职不超过三家上市公司的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董事会、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一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参加了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内控情况、利润分配方案、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的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意见。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六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主持了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了二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及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新一届提名董事人员的履职能力、董监高人员薪酬及新一届独董薪酬等发表了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8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现场履职的时间要求。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募投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内审部人员等保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的影响,并给予适当的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迟报、漏报、错报等情形,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资本市场监管要求。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注重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学习与培训,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一)与内部审计部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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