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2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江苏旷达汽车织
物集团有限公司,2007 年 12 月 18 日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11 月 12 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3 号《关于核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股票于 2010 年 12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47,083.8682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龚旭东;注册地址:江苏省常
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 1 号。经营范围为:合成纤维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产业
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皮革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汽车内饰面料板块、电力板块
等。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配置常设办事机构审计监督部。目前
设总裁办公室、资本战略部、资金管控部、采购销售部、党群劳工部、人力资源部、市
场营销部、质量管理部等职能部门。本公司拥有 26 个子公司(含二级、三级子公司)。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
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
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6、附注三、20、附注三、21 和附注三、
27。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
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金额≥5,000,000 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金额≥5,000,000 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金额≥5,000,000 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公司将资产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 15%的非全资
子公司确定为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集团总资产 15%的投资活
动项目确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
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