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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本)

目 录

一、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2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2
第四章 工作程序 ...... 3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3
第六章 附 则 ...... 3
二、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4
第一章 总则 ...... 4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4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4
第四章 工作程序 ...... 5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5
第六章 附 则 ...... 6
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7
第一章 总则 ...... 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7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7
第四章 工作程序 ...... 8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8
第六章 附 则 ...... 9
四、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0
第一章 总则 ...... 10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0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10
第四章 工作程序 ...... 15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15
第六章 附 则 ...... 1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全体委员过半数推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工作组成员无需是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适时评估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组织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对公司经营计划(包括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研究制订公司重组及转让公司所持股权、改制、并购、组织机构调整的方
案;

(四)对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重大投资、重大融资、重大担保、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并提出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收集提供战略委员会职责权限范围内相关事项的资料,经初审后报战略委员会讨论。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后,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日常工作小组负责人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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