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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7 18:47:43 股吧网页版
旷达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8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
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 8 名,以通讯会议方式出席董事 1 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吴凯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住所由“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 1 号”变更为“湖南省株洲
市天元区奔腾路 66 号株洲汽博园服务中心 1 栋 11 层 1101”,并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及其他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表决通过。

2、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附件制度的议案》:

(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表决通过。

(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表决通过。

(3)修订《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和规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表决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附件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同时,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层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8 日登载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和规则》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审议《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刘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表决通过。

(2)提名龚旭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表决通过。

(3)提名刘芳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表决通过。

4、会议审议《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吴煜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表决通过。

(2)提名殷敬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表决通过。

(3)提名黄新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表决通过。

上述人员提名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及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8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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