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匡鹤)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决策提供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公司 2026 年 1 月完成了董事会换届,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最后一次述职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匡鹤,1969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硕士研究
生,2004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2026 年 1 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后,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2025 年度履职总体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合理安排时间参与公司各项会议及现场工作,全年无缺席应
出席的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形,均亲自参会并审慎发表意见。在履职过程中,通过现场会议、远程通讯、实地考察、专项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对公司提交的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决策的合规性与合理性,全年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本人已完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内全部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相关履职工作已平稳交接。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第六届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7
次,实际出席 7 次,亲自出席率 100%。认真审议了年度财务决算、预算、定期报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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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股权激励、子公司设立、理财额度调整等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规。
2、股东(大)会:2025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包括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应出席 2 次,实际出席 2 次,列席会议
并监督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的合法性。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参与审议相关专项事项,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专属议事职责。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出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解除限售、董事及高管薪酬考核等关键议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职能;同时召集组织审核拟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拟定独董候选人名单、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为董事会换届工作奠定基础。
5、其他会议:参与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沟通会、年度业绩说明会等,积极沟通年报审计事项、维护公司投资者关系。
(二)现场工作及履职时间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履职要求,通过现场参会、实地考察、总
部办公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天。先后前往公司总部、合肥
芯投微、公司生产现场开展实地考察,听取公司上半年经营汇报、芯投微经营层汇报,参观生产车间并询问工人工作情况、订单饱满度,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同时通过远程会议方式参与多项专项沟通,确保对公司经营动态的及时掌握,为任期内最后阶段的履职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三、重点履职工作及关注事项
2025 年度,本人结合自身法律专业背景及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任职职责,
重点围绕公司治理、股权激励、薪酬考核、重大事项合规性、投资者保护、董事会换届衔接等方面开展履职工作,具体关注事项如下:
1、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参与审议《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真核查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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