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有效落实公司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五)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各职能机构及其职权
(一)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内控评价、内外部审计沟通,审核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对内控缺陷整改进行监督;
(三)管理层: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督促公司各职能部门拟定、实施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相应的业务流程;
(四)公司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拟定、完善和实施与部门业务有关的管理制度,规范相应的业务流程;负责督导子公司的对口业务部门规范管理流程、拟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协助公司审计监督部完成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估;
(五)各子公司:在公司的督导下,制定、完善和实施子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
接受公司审计监督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监督。
第五条 内控制度的有关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控制度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合法性原则:内控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三)制衡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业务部门运作与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有效原则:内控制度具有高度权威性,公司全体人员应自觉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内控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五)独立原则:公司审计监督部岗位和职能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审计监督部行使内控职能时,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并直接向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报告。
(六)审慎原则:内控坚持以风险控制,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原则。
(七)重要性原则:内控应当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八)适应性原则:内控应当合理体现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外部环境变化、经营业务调整、管理要求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九)成本效益原则:内控应当在保证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全面完整,在层次上主要包括:公司层面、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层面、公司各业务环节层面。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
第八条 公司应充分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风险偏好制定公司战略目标,为公司抓住市场机遇、规避灾难性风险提供指导,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增长,不断提高运营质量。
第九条 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
策。公司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十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协助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架构与控制程序,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指令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对影响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因素进行周期性评估,并对影响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风险进行持续监控。根据风险监控评估结果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的风险管理策略,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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