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8:36:16 股吧网页版
旷达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公司子公司办公楼5楼6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娟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为454,689,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9136%。其中,中小股东共2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9,054,8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54%。

2、现场出席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为430,178,2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471%。

3、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为24,511,4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665%。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888,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45%;反对11,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3%;弃权1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57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52%;反对11,7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53%;弃权40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830,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919%;反对11,70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48%;弃权1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488,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66%;反对11,7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39%;弃权40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82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916%;反对11,7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50%;弃权1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