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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0 19:02:01 股吧网页版
科士达: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
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3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2025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拟首次获授的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调减处理。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76人调整为474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648.92万份调整为645.92万份。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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