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锦慧)
本人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及第
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先后任职于
江西省科学院、南昌航空大学、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深圳昌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东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等单位/企业;现
任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本人自 2023 年 9 月起担任科士达独
立董事一职。
2、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请 投票次数
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次数 假次数
董事会 7 7 0 0 0 7
股东会 3 3 0 0 0 /
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2、2025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召集、参加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召集并参加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对公
司 2024 年财务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审会计师 2024 年度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以及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 2024 年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对 2025 年季度财务报告、内部审计部的季度工作总结和下季度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 2024 年度高管薪酬、 2025 年度高管预计薪酬等
事项进行了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3、2025 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勤
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表决。此外,本人在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①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②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③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按照《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年报披露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总结的汇报并发表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沟通。通过上述方式,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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