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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52:45 股吧网页版
科士达: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其他相关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办法,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日常监督与专项
监督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开展了全面、客观、独立的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以及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需特别说明的是,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其仅能对上述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此外,因外部环境变化、内部管理调整等情况,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的适用性下降,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降低,因此依据本次评价结果推断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本报告发出日期间,未发生任何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重大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合理确定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及高风险领域,确保评价范围全面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无重大遗漏。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该等单位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能够全面反映公司整体内部控制状况。

本次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核心要素,对公司各业务流程开展全面评价。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财务报告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关联方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等。结合公司经营特点,本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及关联方交易管理等。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具体业务事项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企业内部各级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确立了各治理主体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举和更换董事等职权;董事会作为公司决策机构,由 7 名董事组成,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全面领导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运行;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公司各组织机构权责清晰、相互制衡,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
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监管职责,确保公司整体经营管理规范有序。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发展举措及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议。每年度,战略委员会综合考量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格局及竞争对手状况等内外部影响因素,全面分析公司自身的优势与劣势,及时优化调整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并通过经营目标责任考核的方式,将战略目标分解至各业务部门,确保公司发展战略落地实施。

报告期内,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经营管理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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