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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5 20:56:11 股吧网页版
银河电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拥军(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拥军已离任)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公司章程》 、 《独立董事制度》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拥军,1962年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工作原北空运输团、原陆航8团。曾任原陆航装备局副局长、陆航学院副院长(正师),2017年12月已退休,2025年1月1日至5月15日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自查情况表。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亲身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历次会议,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董事会会议。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身出席前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包括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1次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本人充分运用行业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发表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在公司编制2024年度报告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本人听取了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提前了解审计进展、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发挥了重要监督职能。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关联交易、审计费用等事项,并将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对于公司董事会于年度内审议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对外投资、聘任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宜,本人均予以认真讨论审议,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证券投资部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本人作为行业专业人员,十分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内部管理情况,多次就公司经营发展、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其他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合计为7天。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情况汇报。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
人员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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