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钱旭)
本人钱旭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报告期任职期间能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负责地行使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报告期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履历如下:
钱旭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 1988 年 11 月,博士学历,现任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曾任亚洲开发银行法律顾问、Hart Giles Notorious& Notaries 律师助理等。
报告期内,经自查,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年应参
本年召开 亲自出 委托出 投票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反对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4 4 4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列席参会 1 次股东会。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钱旭 1 1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事项 发表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关于拟出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
1 2025 年第一次 20251203 的议案》 同意
专门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勤勉履职,对于每次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公司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问互动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诉求,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6、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以及其他活动等机会,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及时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