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4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会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安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025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将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2025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5年末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6)第 7795 号《审计报告》确认,2025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人民币 212,439,046.62 元,支付 2024 年末股利和 2025 年半年度股利合计人民
币 224,024,420.0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21,243,904.66 元,加年初未分
配 利 润 人 民 币 511,466,021.09 元 , 报 告 期 末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478,636,743.05 元。合并后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18,534,211.00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78,636,743.05 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 560,061,050 股。
公司 2025 年末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末总股本 560,061,05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0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95,210,378.5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实施了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560,061,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
(含税),共计人民币 56,006,105.00 元。如公司 2025 年末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会
审议通过,加上 2025 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的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公司 2025 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税),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人民币 151,216,483.5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将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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