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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2:46:43 股吧网页版
光正眼科: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5-037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日起执行,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具体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后按年度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出现在公司内部兼职的,报酬标准按照兼职职务报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四、其他说明

1、担任公司管理或其他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按年度发放。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自本次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生效之日起,公司原《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022 年制定)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停止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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