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6-018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依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97,356.96 元,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经审 计合并 资产负 债表 中未分 配 利润 为
-493,863,684.89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93,863,684.89 元,实收股本为515,331,574.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1、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为:
(1)公司购买子公司新视界少数股东拥有的 49%少数股东权益导致未弥补亏损增加。
2020 年 1 月 2 日,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
议通过上海新视界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新视界眼科 49.00%的股权以74,100.00 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本公司,并签署《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
海新视界实业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2020 年 3 月 16 日,上海市长宁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新视界眼科的股东变更事宜,并核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8667606U”),于当日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此次变更后,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100%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十七条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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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次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74,100.00 万元与按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12,898.17 万元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6,039.06 万元、调整盈余公积-2,025.39 万元、调整未分配利润-23,137.38 万元。
(2)公司经营方面
2025 年度,国内消费增速趋缓,眼科医疗行业竞争加剧,公司眼科医疗板块受到相关影响,收入略有下滑;通过持续的降本增效,眼科毛利率较上一年度略有提升。其中,白内障和眼底业务收入下滑,导致利润下降。其次下属子公司对税务事宜自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1,220.80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钢结构业务整体毛利率偏低,成本费用对冲收入增量,未能有效转化为经营利润。
受上述主要因素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949.74 万元。
三、应对措施
1.完善并改进经营策略,继续围绕公司主业,强化执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效能,升级内部管控体系,优化组织结构,实现企业规范高效运作。
2.采取一切合法合规的必要手段,包括不限于法律诉讼等,并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公司历史遗留的各类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梳理和追缴,力争最大限度降低坏账损失、减少应收账款。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融资管理工作,加强融资管理,拓展融资渠道,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融资结构,选择恰当的融资方式,优化融资报价流程,降低融资成本。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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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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