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二〇二六年五月
释 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山东矿机/发行人/公司 指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指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025 年年度报告》 指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几内亚分公司 指 山 东 矿 机 几 内 亚 分 公 司 SHANDONG MINING
MACHINERY GROUP GUINEE SUCC
华信恒汇 指 大同华信恒汇科技有限公司
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结算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预案》 指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发行预案》显示的山东矿机 2024 年度拟向特定对象
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 A 股股票
《2025 年审计报告》 指 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6)3700017 号《山东矿
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补充法律意见书 指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一)》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指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二)》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法律意见书》 指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指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目的,不
中国 指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
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指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
见第 18 号》 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新增报告期 指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新增报告期末/报告期末 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所 指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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