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婀珏)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婀珏,上海外国语大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上海浦东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业务五部)业务顾问,家得宝采购服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美世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高级合伙人、中国区副总裁、人才信息产品咨询部中国区总经理、人才业务中国区联席总经理,光辉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全球高级合伙人。现任弘毅投资人力资本中心董事总经理。2023年6月至2025年7月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独 立 报告期应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方 委 托 出 出席股 专 门 委 参加专门委员会、
董 事 参加董事 席 董 事 式 参 加 董 席 董 事 东会次 员 会 任 独立董事专门会
姓名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职情况 议次数
薪 酬 与
李 婀 考 核 委
珏 3 2 1 0 1 员会 6
提 名 委
员会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的职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切实有效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