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6-01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4日、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7月1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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