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蕾)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蕾,北京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自1995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约30年,其中2000年至2002年在普华永道英国伦敦办公室工作,2007年成为审计部合伙人,多年来负责了多家A股、H股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及资本市场交易相关服务。此外,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本人作为普华永道北方区风险管理合伙人负责事务所内部及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2025年7月起至今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独 立 报告期应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方 委 托 出 出席股 专 门 委 参加专门委员会、
董 事 参加董事 席 董 事 式 参 加 董 席 董 事 东会次 员 会 任 独立董事专门会
姓名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职情况 议次数
审 计 委
员会
提 名 委
员会
王蕾 3 3 0 0 1 薪 酬 与 4
考 核 委
员会
战 略 委
员会
任职期间,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任职期间内公司的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半年度工作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切实有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的职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长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蔡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陈华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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