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担任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20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5 年 4 月生,光学仪器学博士,中国科学院
院士。担任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材料学院硅及先进半导体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博导、教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出席 3 次董事会,出席股东会 1 次,无缺席情
况,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3 3 0 0 0 否 1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本人对 2025 年度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至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6 次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组织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对外投资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报告期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通过了公司接受财
务资助、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其他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和讨论,依法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对公司正常经营表示认同,没有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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