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担任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3年7月7日至今任深圳远光工业设备运维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曾先后供职于深圳市远光工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县插队、宁夏石炭井矿务局、宁夏轻工业设计研究院、深圳市盛宁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深入公司各生产基地开展实地考察调研,持续审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出席 5 次董事会,出席 2 次股东会,无缺席情
况,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5 5 0 0 0 否 2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至第五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8 次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进行年报审计三方沟通,充分利用本人专业知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很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
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经审阅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和其他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和讨论后,依法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认真审议了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等事项。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正常经营表示认同,没有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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