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目 录
一、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第 3—5 页
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3-330 号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复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源复材公司披露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海源复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源复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源复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海源复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发现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3 年度、2024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一) 前期差错基本情况
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公司)采用寄售销售模式,绝大部分客户提货领用产品后,双方于次月完成对账,海源新材料公司将收入确认在对账当月,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四条规定计入产品控制权转移的恰当会计期间,不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涉及跨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差错更正。
(二) 差错更正调整情况
追溯重述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存货和利润表中的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三) 差错更正审批情况
本次差错更正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应收账款 52,733,004.33 5,824,881.49 58,557,885.82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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