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年12月11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919.817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919.8175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 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 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 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 第二十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
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大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 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 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
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通过。 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