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管理,提高合规经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由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
施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的贯彻执行,确保公司经营业务及管理合法合规;
(二) 确保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明确业务职责和操作程序,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规范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及会计资料的质量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全员参与、全流程覆盖,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
风险领域,防范关口前移,加强风险事前防范和过程管控;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发展阶段、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支
机构,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
督负责,按规定披露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各类信息。
第七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具体实施情况,监督内部控
制的有效实施,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第八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对日常经
营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负责,全面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第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归口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定内部控制相关规章制度;
(二)指导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三)维护及完善内部控制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对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更新及组织实施。
(四)研究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体系,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五)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六)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在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和落实内部控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二)评估(识别、分析、评价)本部门范围的内控风险,编制本部门风险数据库,并提出风险管理应对措施;
(三)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风险事件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提出专题报告。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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